戴佳
  本報北京8月20日電(記者戴佳)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,8月20日,江蘇省昆山市檢察院經審查決定,依法對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法記憶體定代表人、董事長吳基滔,總經理林伯昌,安全生產主管吳升憲,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。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。
  2014年8月2日7時37分,昆山市開發區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汽車輪轂拋光車間發生爆炸。事故發生後,江蘇省、蘇州市、昆山市三級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SD記憶卡介入,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。  (原標題: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江蘇昆山“8·2”爆炸事故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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